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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二0一三 年 金融学 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 生 简 章
为了培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经广东省学位办批准,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决定二0一三 年在 深圳市 举办____金融学__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 招生专业: 金融学 。
二、 招生对象:
1.2011年7月31日前本科或大专毕业。
2.申请硕士学位需2011年7月31日前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凡入学当年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符合国家有关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以向中山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三、 招生人数_50__名。
四、 学习年限:二年
五、证书与学位:
1.凡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者,颁发统一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达到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在通过国家规定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外语、专业课综合)和题库考试(4门必修课)后,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硕士学位。在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撰写,通过论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颁发教育部正式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
六、报名时间:2013年6月15日至9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照常接受报名。
七、报名及上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妇儿大厦12楼。
八、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六张、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
九、录取方式:根据免试择优录取原则,经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十、开学时间:2013年 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教学方式:业余学习。以集中面授、指导研讨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集中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节假日。(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已被录取的学员)。
十二、课程设置:
1、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英语、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研究。
2、选修课:投资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财政学、国际经济学、投资分析与组合管理、公司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货币理论与政策、金融机构管理、金融工程、前沿讲座。
十三、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1 学费每人每年 15000元。教材资料费另计(按照教学需求,实报实销)。以上费用按学年缴交,于每学年开学前付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
2 学员来往听课、接受指导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3 缴费办法:现金或汇款(直接汇入中山大学学费账户)。
十四、联系人:
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深圳教学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妇儿大厦12楼1203办公室
地铁线路:地铁蛇口线(2号线),景田站D或F出口
公交站台:景秀中学、妇儿大厦、景新花园
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教育中心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黄传经堂108室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
1 凡入学当年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满三年,符合国家有关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以向中山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2 需申请硕士学位者,在课程班入学注册的同时到研究生院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3 对于入学时获得学士学位满两年、但未满三年的申请者,也可在入学当年提出申请硕士学位并办理资格认定手续,但将延迟发放资格认定通知书。
4。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在资格认定后的六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认定后的七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此次申请无效。再次进行资格认定者须重新参加学位课程考试。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二0一三 年 六 月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