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初级、中级)考试
1、师资力量:
主讲教师自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考以来,长期负责考前辅导工作,积累了十几年的教学经验,授课系统全面,详细讲解考试的难点、重点和疑点,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讲课极具感染力,富有激情,可使学员在短期内有快速显著提高。
2、课程特色:
----资深专家主讲,合格率高;
----重点突出、难点精讲、考点清晰;
----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学员的应试能力;
----财政局指定的培训项目。
3、考试级别及科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两种。
初级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中级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4、报考条件:
初级: 1、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
2、高中以上学历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
中级: 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5、课程收费:初级职称:300元/科
中级职称:300元/科
6、上课时间:
晚班:19:00---21:30;
周末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7、考试时间: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在2010年5月15、16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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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8、报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新能源大厦A座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