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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级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认证
考试介绍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师工作要求,考试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三部分考核评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按照劳动部指定培训教材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过程侧重于能力的提高
申报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报考流程
【课程安排及收费标准】周六、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