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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会计证年审(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如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审必备条件之一;
----需经财政局统考合格后方可年审;
----从1998年开始进行;持证会计人员是否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考核是否合格,将在会计人员个人从业档案中予以记载。
----未按规定按时进行年审的会计人员,所持会计证作废。
本中心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证年审),是由资深教师任教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证年审)的培训课程。
*参加对象*
所有持深圳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即会计证)的会计人员,外地会计证需在换成深圳会计证后才参加深圳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情况*
1.市财政局会计继续教育指定教材;
2.培训对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含未注册);
3.培训时间:2011年3月开始至10月;
5.培训时间:2~3天(开设白班、晚班、周末班);
6.考试方式:笔试/上机
7.上交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考试时上交);
8.欢迎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会计人员集体报名培训。
报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西海岸大厦11楼(海雅百货斜对面)博泰文化示范学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