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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职院认证中心
2010年下半年心理咨询师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专业力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学术队伍。华中师范大学职院认证中心作为专业的培训认证机构,凭借华师心理学院品牌师资,现面向武汉高校学生及社会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认证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由此必然导致人们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各种心理失调和心理疾患越来越多。因此社会对心理咨询(包括心理诊断、心理辅导、心理拓展、心理治疗)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心理咨询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由于心理咨询能够有效地解决包括学校与家庭教育、医疗卫生、企事业管理、婚姻家庭及个人生活等所有领域中人们的心理问题,因此心理咨询成了一门职业,而且越来越成为一门热门的职业。心理咨询师将发展成为我国新世纪的十大热门职业之一。
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权威师资:
张老师,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副教授,高级心理咨询师,国际心理学会中国分会通讯秘书、中国心理学会委员、湖北省心理学会副理事、湖北省心理学会心理咨询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参与撰写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大纲等;曾获中国心理咨询师高峰论坛区域心理咨询师突出贡献奖;已出版专著1部,教材1部,译著1部,已正式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2篇。曾为贵州省社会心理咨询研究中心、湖南省教育科研研究所、湖北省运动学校等多家单位提供心理咨询方面的服务与指导,拥有较为丰富的心理测评与咨询实务经验。
王老师,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中国心理学会会员;6年心理学教学培训经验;华师教师证心理学考试培训资深教师,在《心理学报》、《心理科学进展》、《经济管理》、《外国经济与管理》等权威及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多篇;参编教材及译著共3部;主持过市级科研课题一项,参与过多项市级、国家级以及各类横向课题。
2010年上半年心理咨询师培训课程安排
上课日期 |
课程内容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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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心理学 |
上午9:00—12:00 |
华师职院教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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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10月初
考试时间:
2010年11月20日
收费标准:心理咨询师三级900元(含报考费、培训费、教材费)
心理咨询师二级1800元(含报考费、培训费、教材费)
申报对象:
1、 正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想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人士;
2、 热爱心理咨询事业,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士;
3、 非心理学知识背景的心理学爱好者;
4、 对心理咨询有前瞻性认识的各界人士;
5、 因工作需要懂得相关心理学知识的职业人士。
申报条件
1、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中专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专业课程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2) 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5年。
2、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获心理咨询员资格并从业3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课程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2) 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毕业;或其它专业本科毕业,经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 准学时;
(3)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的中级职称,经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申报要求:
1、填写《职业资格评审表》二份;
2、身份证、 学历证、原有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 一寸、二寸彩照各3张。
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广埠屯华中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楼
电 话: 13971114068 02767867716 QQ:214237418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