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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会计证继续教育定期登记(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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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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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11号翡翠城1610室   [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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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武财会〔2006〕223号) 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提高会计人员工作质量,财务人员应依法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以此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登记的必备条件。武汉市财政局委托我单位承办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一、形式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市、区财政局负责组织。

(二)工作程序

1、按规定办理定期登记的持证人员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表》,持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的有效证明到证书签发机关办理登记。

2、各区财政局对持证人员填写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表》审核确认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工作将按签发机关分别由各区及市财政局直接办理。

二、登记范围与登记内容

(一)登记范围

1、持有2008年12月31日以前由我市财政部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属本次登记的范围。

2、异地持证人员的登记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一律回原签发机关办理登记。

(二)登记内容

1、持证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情况。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的规定,持证人员必须在证书定期登记的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需折算培训时间的,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参考内容及学时折算表》为依据。

2、持证人员奖罚情况,需提供有效证件。

3、持证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持证人员的工作单位、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等信息需要变更的,均需提供有效证明和证件。

4、持证人员因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

三、报名办法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467776  18064005383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11号翡翠城1610室

网址:www.hbnvq.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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