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城市网 >> 湖南省劳动厅就业培训中心
站内搜索:

制冷工 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考证培训

培训学校
湖南省劳动厅就业培训中心
优惠价格
¥600学校价:¥600(节省:¥0)
开班时间
常年滚动开班  
上课城市
长沙
上课地址
五一路锦绣中环大厦2820   [地图]
交通路线
在线查询
关键词语
制冷工,职业资格,等级证,初、中、高级
  
课程详情

 

 

 


湘培心函字[201011


关于开展《制冷工》初、中、高级国家职业

资格技能考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事)部门、各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07]13号)精神,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的富民战略,大力培养适应我省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推进新型工业化,为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部门培养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激励技能型人才快速成长,拓宽高技能人才就业渠道,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综合竞争实力,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本中心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制冷工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依据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6号令要求,空调制冷工属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培训目的

为企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社会团体和各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部门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三、培训对象

1、国家职业资格证: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含同等学历)并从事制冷工作时间

2

 

6

 

10

 

2、取得本工种职业资格

 

初级证书后2

 

中级证书后2

 

 

 

 

 

 


2、特种作业人员: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培训内容

1、制冷原理;2、冷热源设备; 3、空气调节基础及计算; 4、设备运行管理及维修。

五、培训方式

理论授课与技能培训相结合,重点培养学员的理论水平及动手操作能力。经本中心培训的学员,相关的理论及技能知识均能达到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如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本中心免费培训直至考试合格,领取资格证书。

培训师资:由制冷工程师、教授、技师、高级技师等专家授课。

六、培训与考核

工作日随时接受培训报名,培训课时间为60-70课时。培训开班及考试时间,视具体情况安排。

七、考核鉴定

培训期满,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试、考核,理论和操作技能均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政策待遇

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7]13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对已聘的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按业绩贡献相应享受同企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带薪学习、培训、休假、疗养保健、出国进修等有关待遇;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月的标准执行;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月、260/月的标准执行。”

九、培训费用

国家职业资格证(包括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资料费等)

    初级工:600    中级工:700    高级工:900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资料费等)600/ 

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请带一寸免冠相片2张、二寸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各壹份。

  十、培训报名

报名地点::长沙市五一路韭菜园101号(省文物鉴定中心左侧进来100米)芙蓉楼三楼

联系电话:0731-8283803182838032

    真:0731-82924581      

电子邮箱:hnldjypx2007@163.com

联 系 人:老师(13974882281

 

                

  
相关类属
教育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 城市网首页
Copyright © 2011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