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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院校:★★★★★华中师范大学
一、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更好的促进教育交流,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
二、招生专业(方向):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等)
三、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是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四、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共计5门。其中,政治论为复试科目,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
招生人数为80人,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六、资格审查:
报考者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在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内,由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学校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教学方式
录取为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将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学员采用在职兼读(边工作边学习)方式进行课程阶段的学习。课程学习结束后,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全部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八、学位授予:
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