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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1、正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想系统接受专业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人士;
2、热爱心理咨询事业,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士;
3、非心理学知识背景的心理学爱好者;
4、对心理咨询有前瞻性认识的各界人士;
5、因工作需要懂得相关心理学知识的职业人士。
二、申报条件:
1、心理咨询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中专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专业课程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2)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5年。
2、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心理咨询员资格并从业3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课程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毕业;或其它专业本科毕业,经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的中级职称,经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三、申报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寸、两寸免冠彩照各两张;二级需工作证明原件2份(要求有单位公章)。
四、报考费用:
心理咨询员(三级):900元
心理咨询师(二级):1800元
高级心理咨询师(一级):2400元
五、报名时间及培训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5日
培训安排:2010年9月26日至11月14日 每周日 64课时
六、考试时间:
2010年11月20日
七、申报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QQ:527770353
联系人:罗老师(1354513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