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秘书报名条件:
1、经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以上。
·中级秘书报名条件:
1、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费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国家资格初级职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技能为培养目的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秘书报名条件:
1、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经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秘书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后,并从事职业工作2年以上。
·学习内容:
1。秘书有秘书机构
2。秘书工作的特征和原理
3。秘书的基本职能
4.办公自动化知识
5。企业管理基础
6。秘书活动的专项实务
·就业岗位: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几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发证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