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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行政管理\MPA》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开办100多年以来,依托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使办学和科研水平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南京大学是我国培养高层次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已形成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系列,多年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是一所培养高层次政府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管理、教育管理等各类人才的新型学院,是我国最早设立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院校,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专门人才,提高有关人员行政管理的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0年拟在深圳举办行政管理研究生课程班。相关章程如下:
【招生对象】大学本科或大专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
【学习年限】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时间二年,申请学历、学位所需时间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学习方式】 采用在职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每门课程定期集中面授、测验;利用双休日或晚上业余时间上课。
【师资队伍】南京大学及国内外院校专家、学者,具有硕士生、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副教授。
【招生专业】
公共管理(1204)--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硕士(490100)
研究方向:政府管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合共限招40人。
【颁发证书】
凡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学员,修完全部学分,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南京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学位申请与证书】
学员根据自身条件,可按以下条件申请学位与毕业证书:
1、 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试通过,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获得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每年1月考试,不考数学,符合南京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参加全国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颁发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证书。(每年5月底考试,参加考试时,要求获学士学位满三年,)
3、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统一考试,考试通过,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获得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每年1月考试,符合南京大学MPA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有关研究生入学及学位申请的要求按南京大学相关政策办理,详情请登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了解。(http://grawww.nju.edu.cn)
【授课地点】 深圳市虚拟大学园
【报名、考试、录取】
1、持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2寸近照4张、1寸近照1张;
2、填写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表;交报名费300元;
3、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入学通知书,收到入学通知书后交纳学费。
【学费】
本研究生课程班学费人民币25000元(二年),第一学年交人民币15000元,第二学年交人民币10000元。有关正式研究生的学费,在研究生正式录取后,按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另行收取;论文及学位申请费用按申请时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报名地点】
深圳市高新南区虚拟大学园A308,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开学时间】 2010年10月
【特别说明】
中途退学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可发已经结课的单科学习证明,或经申请批准后转入下期学习,不退学费。如非本校的原因,报名费恕不退回。
【其它事宜】 教材费、资料费以及外地学员的交通食宿费均由学员自理。
【注意事项】
1、本招生简章中如与国家教育部或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教育部或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政策为准。
2、有关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请认真浏览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上公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