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刑法难点辅导:刑事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也具有参照效力,对于刑法典条文起了细化、明确的作用,司法考试中也常常会涉及司法解释的内容,考察方式既有直接性的,更多的是间接性的考察,典型的如对盗窃罪、交通肇事罪、抢劫罪等司法解释的考察。当然,如果你的刑法理论功底很深厚,也许不知道这些具体司法解释也可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因为司法解释原则都不能超出立法范围,但如果你明确这些司法解释以及掌握重点司法解释的内容,无疑在解答试题分析案例过程中,不仅增强你的自信心而且也会大大节约你宝贵的时间。对司法解释的间接性考察更多,因为有些司法解释会影响对刑法条文的深入理解。虽然司法解释很多,但掌握还是有方法有层次的,如同对刑法分则条文的掌握。
从司法考试的角度,可以总结这样的两个原则:一是看所解释的对象本身是否为重点法条,如对盗窃罪、交通肇事罪、抢劫罪等重点罪名以及刑法总则条文的司法解释,因解释的对象本身很重要,那么该司法解释也随之显得重要,对这些重点内容的考察每年都会有而且是从各方面的考察;二是看司法解释本身的内容,有些司法解释动辄十几条,其实对司法考试重要的可能就是其中的两三条,因为涉及“定性”即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是否并罚等定罪的内容是重要的,而仅仅涉及“量刑”的内容,如规定有什么的情节或数额要在什么样的刑罚幅度内处罚等,相对而言是不甚重要的,因为这些规定难以设计试题,也难以要求大家记清,而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需要参照的。也就是说,首先我们要会选择而非任何都要看(主要看那些直接涉及定性问题的司法解释),其次,要会看这些司法解释,十几条甚至几十条的司法解释对我们复习考试而言,也许就是那么两三条或几句话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