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法律硕士宪法学法条解析:第一条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法条解析:
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包括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文化教育制度等。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尽管还处于初级阶段,但它已显示出了资本主义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维护社会主义制度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体现。
我国国家性质,即国体,国体是指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在我国,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民主专政直接体现了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两个方面。宪法序言指明,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具有自己的特色,它体现在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上。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阶级结构是: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以知识分子为依靠力量之一;以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政治联盟,爱国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