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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刑事诉讼法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5-6-8
  1.新增8个法律法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的解释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2款的解释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2款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
  (5)《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6)《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7)《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
  (8)《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意见》。
  2.删除3个法律法规
  (1)《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
  (2)《最高法院关于死刑复核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这些法条基本被《刑诉解释》取代,没有存在必要,故删除。

刑事诉讼法

新增法律法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的解释;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2款的解释;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5款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

5.《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6.《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7.《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

8.《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意见》。

删除法律法规:

1.《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

2.《最高法院关于死刑复核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这些法条基本被《刑诉解释》取代,没有存在必要,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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