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eoba.com.cpta.#.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9∶00—7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7月3日9∶00—7月20日16∶00。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陆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陆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核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7月10日至7月16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 ,电话:3169575)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都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