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
执业药师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试题库 | 西药师 | 中药师 | 药事管理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医药 >> 执业药师 >>
站内搜索:

2015年江西执业药师资格审查时间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5-6-27
  查看官方公告:江西关于做好2015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1日—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事项:
  非免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原则上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联系电话)。
  参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1份留存终审部门,1份交与报考人员)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1份;
  (5)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3)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都市教育】

执业药师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执业药师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