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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核心考点: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5-6-25

  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核心考点: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

  1.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可变更或可撤销发生争议,只有[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有权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2.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是[当事人提出请求].

  3.当事人如果只要求变更合同,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其合同].

  4.可变更的合同在变更前属于[有效]合同。

  5.[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均是可撤销的合同。

  6.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属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其“重大误解”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发生的误解,如果是合同订立后发生的事实,且一方当事人订立时由于自己的原因而没有预见到,则[不属于重大误解].

  7.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同种贷款利率的[4倍]时,签定的合同,可确认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8.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l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9.可撤销的合同只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10.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到材料供应商处去购买水泥,由于水泥标号不清楚而将425号的水泥当作525号水泥购入。该买卖合同没有仲裁条款,发现问题后,承包人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合同].

  11.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现[对方当事人采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12.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的情况有[当事人名称变更]、[法定代表变更]、[当事人合并]、[当事人分立].

  九、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履行以[有效的合同]为前提和依据。

  2.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首要表现是[合同履行].

  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

  4.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是[当事人的约定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合同的价款不明,则应当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6.某施工承包商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运输费用不明确,应[由材料供应商承担].

  7.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在合同内对价款没有作出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双方通过协商也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8.《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点不明确的,需给付货币时,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要交付不动产时,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9.依据《合同法》规定,当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当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10.合同在履行中,如果是按照市场行情约定价格履行,则市场行情的波动[不应影响合同,合同仍执行原价格].

  11.如果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12.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13.一方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困难,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助。这体现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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