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5-6-10
据“上海市司法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可知:2015年上海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用 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规定要求拍摄并上传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并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交费。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使用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联卡,选择支付银行和指定账户网上交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网上交费成功后才可打印报名凭证,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不得自行更改报名地点,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网上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依据沪价费〔2004〕040号、沪财预联〔2004〕24号文件规定,上海考区报名人员应当交纳考试费220元。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凡需要定额收据发票的可于7月27日至7月31日持打印的报名凭证和居民身份证,到上海市司法局领取。 【都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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