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5-6-10
据“山东省司法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可知:2015年山东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流程 报名 报名流程 1.有关报名政策 报名人员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及法律专业的范围可以通过司法部网站查询。 普通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完成学业、毕业证书已在办理中的可以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在山东省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山东省不受理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考试的报名。 2.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应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做出确认承诺。 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上传电子照片 上传电子照片的截止时间为7月5日。 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上传符合规定格式的本人近三个月内的彩色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妥善保管。 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还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照片中的信息应清晰完整。 4.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交费的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报名人员应当在网上填报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后,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交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60元。网上交费成功,报名方有效。 山东财政非税平台支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24小时网上交费服务。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 网上交纳考试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山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需要发票的报名人员,可持该电子票据,根据报名所在地市级司法局公告规定,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级司法局换取发票,逾期不予办理。 交纳报名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或再选择其他报名地重复报名。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4日至9月18日。 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的,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相应期限内,根据报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进行现场办理。 选择菏泽考区报名的人员,应按照菏泽市司法局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采集指纹信息、领取准考证。 【都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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