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讲:
(单选题)
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偿债判决为由,先将其房屋查封,后裁定将房屋过户以抵债。杜某认为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数额而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下列哪一事项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A.2000元
B.5000元
C.1万元
D.30万元
【本题城市网】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49题
【正确答案】B
【名师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的规定,国家赔偿只赔偿法定条件下的直接损失。A选项的2000元误工费属于间接损失。D选项中的30万元属于民事偿债判决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属于法院违法执行查封造成的直接损失,这30万即便有问题最多需要执行回转。至于C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2010年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第35条只对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造成侵害且有严重后果的精神赔偿才予以支持,本案中情形不属于对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造成侵害,故C项不属于赔偿范围。可知本案赔偿数额仅限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的5000元。综上,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