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贸
商务单证员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试题库 | 基础理论与知识 | 操作与缮制 | 案例分析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外贸 >> 商务单证员 >> 复习指导
站内搜索:

2015单证员理论与知识辅导:许可证更改 展期处理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总裁吧 更新日期:2014-9-30

  (一)各类进出口企业领取进口许可证后,因故需要对进口许可证更改、展期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申领单位因故需要更改进口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进行。申领单位应填写进口许可证更改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填写清楚,连同原许可证第一、二联交原发证机关。

  2、更改进口商、收货单位、商品名称、规格和数量等内容,须重新申领进口许可证。

  3、进口许可证有效面要延期,申领单位一般应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进口合同。如确签了进口合同,发证机关可视情况给予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延期后不得再展期;如在有效期内未签定合同,不得再申请展期。

  (二)申领单位如丢失许可证,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和该证的所在口岸海关挂失。由发证机关审查确属丢失后按规定办理。

  申领单位的法律责任

  申领单位不得伪造、变造、买卖进口许可证,对违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商务单证员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 主讲 课时 试听 报名 答疑 论坛
精讲班 张开旺 50 试听 报名 答疑
冲刺班 张开旺 50 试听 报名 答疑
商务单证员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