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发〔2014〕27号》相关决定,注册税务师原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地位取消,目前人保部与国税总局相关司局正在会商,拟将其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我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的相关情况给大家做如下通报:
问:为什么要调整注税考试定位
答:注税考试是按照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等部委级文件设立的考试,而非依据国家正式法律设定的考试。故根据2012年人保部公布的《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第一批公告目录》通知,只保留了注册会计师的准入类资格地位,而拟将注册税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调整为职业水平评价类考试。所以,这次调整其实不是出台的新政策,而是将2012年的相关政策调整落实到位。
问:调整后,注税的地位是否会有原则性变动,以后还有可能调回准入类吗
答:没有原则性变动,基本不会影响注税目前的执业状况。目前注税行业立法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假如立法成功,注税将调回准入类考试。
问:国税总局在确定注税地位的问题上,目前在做何努力
答:首先总局正在加快注税行业立法工作,并努力在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中,给注税一个正式的地位;其次,正与人保部相关司局会商下一步注税考试的顺利衔接,这些工作国税总局的相关司局正在积极协调,尽量保证新老考生权益。
问:2015年的考试形式有可能向什么方向发展
答: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明年的注税考试名称可能改为“税务师”考试,时间可能调整到10-11月,考试有效期计划延长为5年。
问:明年的考试将会改为中国注税协会组织吗
答:这个暂不确定,要看人保部与国税总局相关司局协商后的意见。
问:相关政策调整会影响税务干部进入人才库吗
答:从相关司局了解的情况是:没有影响。即通过注税(或税务师)考试的税务干部,可与注会,司法人才一样,进入各级税务机关人才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