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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客观性试题的对策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总裁吧 更新日期:2014-9-1

  第一,可以尝试改变答题顺序,从尾做起。

  这是对每一大项(单选题、多项选择等)而言。“考试最重要的是心理”,由于大多数的应试者都是按常规从头到尾答题,故出题者会把难题放在开头或者中间,使考生的心理在开始立即崩溃,刚培养的自信心理就被冲垮了。而我从尾到头答题反而觉得挺轻松。因为就算难题在后面,我都有了心理准备,越往前就越觉得心情舒畅。

  第二,保持一定的答题速度。

  速度应该在平时已经练好,不要在考场上慢条斯理的太认真作答,因小失大。不要在不认识的题目上浪费时间,超过时间应立即挑选,并在题目上做好标记,回头复查时再仔细思考。经常在回头时我会发现在试卷的其它地方有直接或间接的答案,令你有意外惊喜。

  第三,用铅笔直接在题目试卷上作各种标记。

  因为这些题目试卷(不是答题卡)考场收回后只是放在本省,不上交司法部,故不用担心在试卷上写东西有什么后果(答题卡上当然不行了!)。如使用排除法可把某些选项直接排除,就可以打一大大的“×”以示根本不用考虑,这样复查时省却不必要的时间。

  第四,应留下半个至个小时进行复查。

  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复查时,首先一个好处是检查答题卡上的填写顺序是否正确,因为如有一部分错了位那就冤枉了!其次前面不肯定的答案可以重新思考,往往又有意外惊喜呢!

  第五,珍惜自己的第一感觉。

  有些人的坏习惯是:复查时发现问题就随便立即更改,有的还改两三次,事后会发现自己弄巧成拙。因为第一感觉(直觉)一般来说是比较正确的,没有足够理由时不要随便****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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