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温馨提示,我市接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入户程序有所优化调整,应届(含两年暂缓就业期内)毕业生,无需再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理手续,而是直接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市公安部门通知,从6月23日起,户口已迁出的应届毕业生,包括两年暂缓就业期内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但是深圳生源复户、有随迁子女和需办理准迁证的除外。
而毕业两年以上的毕业生,携带随迁子女的应届、往届毕业生,需办理复户手续的深圳生源毕业生或需办理准迁证的毕业生,仍需到拟入户地的区(含新区)公安分局办理手续,再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