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权力”的话题一直萦绕在我们的耳边,人们谈论最多的莫过于“官员对权力的非法行使”。或许人们在谈论“非法行使权力”这一现象的原因时,第一个想到的常常是“制度建设不健全,监督防范不力”。但如果我们把问题的原因完全归咎于“制度层面”,笔者认为就有失公允了。
从哲学的角度看,任何事物都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我们应该看到,“官员对权力的非法行使”问题实际上也是由“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共同造成的。客观上来看,是由于机制约束不力,或缺乏“外部责任”的约束。而从主观上来看,部分官员在掌握权力后,放松个人修养的提高、进步,没有加强自律防范,丢失了原有的“天然良知”,在缺乏良知引导的情况下“误入歧途”,以致于“自绝于人民群众”,是该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那么我们该如何构建“外部责任”体系,恢复“良知”的引导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分别着手:
从主观角度看,我们要帮助官员提高“免疫力”。有关的宣传部门要以正面典型引导官员爱岗敬业,树立诚实守信、廉洁从政的权力观。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观教育,强化廉政文化建设。认为应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其自觉抵制“外部侵袭”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举办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成果展览,形成一种强大的“警戒舆论”,努力营造一个“责任和良知”的氛围,减少问题发生的几率。
从客观角度看,我们要从多个角度构建“外部责任”体系。首先,要严格规范官员的“场外生活”。国家有关的监督部门应该完善相关的官员操守守则,规定官员只能在办公场所与他人谈论工作事宜。同时预防“后院起火”的可能性,正所谓“欲送之礼,何患无辞”,有关的监督部门还要明确规定官员不得大肆操办婚丧嫁娶生日。其次,完善群众举报制度,有关部门应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和教育人民群众加强与权力寻租行为的斗争,并鼓励新闻媒体曝光有关的非法行为。认为还应为群众举报创造便利条件,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严格举报保密制度,对泄露举报秘密的司法人员要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明确规定奖金来源和奖励办法。最后,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行使权力”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形成外部的“阻吓作用”。
综上所述,“外部责任”体系往往只是凭其强大的威慑力在“敢不敢”的层面上遏制各种“非法行使权力”的行为,而“良知”的引导则是在更深的层次上,即“愿不愿意”的角度遏制和消除少数官员的罪恶心理。我们需要做的不仅是让广大的干部“不敢”为之,更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不愿”为之。可见,规范权力的行使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责任”的约束和“良知”的引导,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两把重要钥匙,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