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期货市场监管与风险控制
第二节 “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1.“五位”:
中国证监会
证监局
期货交易所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期货业协会。
2.注意:
(1)中国期货业协会由会员、特别会员和联系会员组成。
会员:证监会审批设立的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业务或相关活动的机构。特别会员是期货交易所(4个)。联系会员是地方期货业社会团体法人。
(2)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 是非营利性的公司制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