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效力;宪法规范,宪政的含义与特征。
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含义 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的分类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 法治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
第四节 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一般功能 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 执法 司法 守法)
第五节 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的结构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 国际条约)
宪法典的结构(序言的效力 正文 附则)
第六节 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 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 最高权威性 原则性 纲领性 相对稳定性)
宪法规范的分类(确认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权力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程序性规范)
第七节 宪法效力
宪法效力的概念 宪法效力的表现 宪法与条约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