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
二级建造师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工程管理与实务管理 | 试题库 | 工程施工管理 |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建筑 >> 二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站内搜索:

二级建造师法规辅导: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3-27
    (一)广义合同与狭义合同
    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协议。广义的合同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广义的合同除了民法中债权合同之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等。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狭义的合同。
    (二)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
    1. 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
    如婚姻合同(婚约)适用《婚姻法》、收养合同适用《收养法》等专门法。
    2. 有关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合同
    例如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公务委托合同(如税款代扣合同即是)、公益捐赠合同、行政奖励合同、行政征用补偿合同等。
    3. 劳动合同
    4. 政府间协议

二级建造师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二级建造师相关文章:
·合同法 (2013-3-27)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