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
建筑师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试题库 | 一建试题库 | 二建试题库 | 复习指导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建筑 >> 建筑师 >> 复习指导(建筑)
站内搜索:

2013建筑师辅导:建筑红线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3-1
    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规定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
    1.在人行道地面上空:
    (1)2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大于0.4米;
    (2)2.50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米,并不应大于3米;
    (3)3.50米以上允许突出阳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
    (4)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米,并不大于3米。
    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
    (1)2.50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米;
    (2)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

建筑师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建筑师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