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信用与利息
第一节 信 用
信用的概念:
(一)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运动。
信用特点:有借有还,到期归还,偿还带有利息;
信用实质: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财产使用权的暂时让渡。
(二)信用的产生和发展
1、私有制、剩余产品的出现与贫富分化是信用产生的客观基础。
2、商品货币关系——是信用存在和发展的客观经济基础。
(三)借贷资本及特点
借贷资本:是货币资本家为了获取利息贷给职能资本家使用的货币资本。
借贷资本的特点:1、借贷资本是作为商品的资本。
2、借贷资本是所有权资本。
3、借贷资本有特殊的运动形式: G-G’。
4、借贷资本最富拜物教的性质:物生出,掩盖人与人关系。
现代信用的主要形式:
(一)商业信用
1、含义: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中相互提供的信用。 2、形式:赊销商品、预付货款 3、信用主体:债权人,债务人都是企业经营者; 4、特点:债权债务人都是企业经营者、贷出的资本是商品;资本、规模与产业资本动态一致。5、局限性
(1)商业信用规模受企业能提供的资本数量限制。(2)商业信用的供求有严格的方向性。(3)商业信用期限的局限性(短期借贷)。
(二)银行信用——是现代经济中最主要的信用形式之一。
1、含义: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 2、信用主体: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是信用中介。
3、特点
(1)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2)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数量和期限上的局限性。(3)银行信用以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为媒介。 (三)国家信用
1、含义:国家(政府)以债务人身份筹集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 2、形式:公债、国库券3、信用主体——债权人:购买国家债券的企业、居民;债务人:国家(政府) 4、作用
(1)调剂政府收支不平衡 (2)弥补财政赤字(方法有增税、挤占银行信贷、借债,其(4)调节经济
(四)消费信用
1、含义: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提供的对象可以商品、货币、劳务等对象。2、形式:赊销、分期付款购买、消费贷款3、信用主体:债权人:工商企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债务人:消费者
(五)租赁信用
1、含义:租赁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出租设备或工具而收取租金的一种信用形式。
2、信用主体:债权人:租赁公司、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有权)
债务人:承租人(使用权)
3、形式(记忆选择题)
(1)金融租赁(财务租赁):融资和融物相结合。(2)经营租赁(服务租赁):提供租赁设备或工具短期使用权的租赁形式。(3)杠杆租赁:投资和信贷相结合。
(六)国际信用
1、含义:国际间相互提供的信用。2、形式
信用的作用:
(一)信用在生产中的作用
1、信用是社会资本再分配的形式,促进利润的平均化和社会经济结构的优化。
2、信用加速资本的积累和转化,促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经济发展。(银行信用和债券发行)
3、信用促进资本的集中,推动股份经济制度的发展,提高生产的社会化程度。
(二)信用在商品流通中的作用
1、信用工具可以节约流通费用,加速资本周转。
2、信用加快了资本形态变化,提高了商品交换的速度,减少了商品交换中资本的占用,降低了商品保管费用和流通费用。
(三)信用在消费中的作用
1、调剂消费
2、推迟消费
3、扩大消费
(四)信用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五)信用是产生经济危机的重要条件
1、信用是商品经济过度扩张的重要条件。
2、信用是加重国民经济结构失衡的条件。
3、信用为许多投机行为提供了条件。
社会信用体系:
(一)社会信用体系定义:是与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有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组织机构、监管体制、技术手段、交易工具的总和。
(二)社会信用体系的内容
1、信用信息系统(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信用信息共享。
2、信用法律制度体系
3、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其发展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包括:征信机构、信用担保机构、银行信用、保理机构、信用管理咨询机构。
4、信用监督管理体系
5、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征信和征信服务:
征信——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环节之一。
(一)定义:是以了解企业资信与个人信用为目的的调查,包括对一些与交易有关的数据采集、核实和依法传播的操作全过程。可分为企业征信与个人征信。
(二)征信的种类
1、个人征信
(1)主动式征信,不论被记录者本人是否愿意、也不在意是否有委托调查在前。
(2)财产征信:对于金融机构接受信贷申请人使用其个人资产进行抵押的国家
或地区,存在专门对守信人和其保证人名下的财产进行资产调查的服务。
包括:个人财产征信、法人财产征信、个体工商户财产征信。
2、企业征信
(1)必须得到信用交易中授信方的委托才进行调查。
(2)业务流程:数据联合采集、数据加工入库、企业征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