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2-21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2〕39号)文件要求,经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商定,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全国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3年6月22日 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2013年6月23日 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 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 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免3科”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指在税务部门或其它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免1科”报考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 港澳居民在报名时,应向考试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2、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考试管理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免1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免3科”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与办法 2013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我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一)所有考生须在2013年3月11日9:00~27日16:00(逾期不补),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1寸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和首次报“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然后连同二代身份证、学历以及相关证书原件,于2013年3月25日~28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进行资格审查。届时,市职改办会同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受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审查通过(签章)的表格交报名点工作人员后,自行在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2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