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会金融
审计师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专业科目指导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财会金融 >> 审计师 >> 专业科目指导(审计师)
站内搜索:

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会计知识点: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总裁吧 更新日期:2013-12-28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企业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对其进行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按如下规定处理:

  (一)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的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三)如出售或重分类金融资产的金额较大而受到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能将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的限制已解除(即,已过了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企业可以再将符合规定条件的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四)企业因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融较大时,且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出售或重分类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若占其出售或重新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应当将其剩余部分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着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的。此种情况主要包括:

  (1)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恶化而出售。

  (2)因相关税法取消或明显减少了所获得的收益不得免税而出售。

  (3)因企业发生重大合并或处置,而为保持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有信用风险政策而出售。

  (4)因法律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而出售。

  (5)因监管部门要求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而出售。


审计师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审计师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