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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所有权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10-7

  所有权

  基本要求:

  了解: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相邻关系的概念,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客体、保护,集体所有权的概念、主体、行使和保护,私人所有权、法人所有权的内容)。

  理解:所有权的内容、种类,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主要的相邻关系。

  熟悉并能够运用: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的基本规则。

  所有权包括四项权能,即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一)占有和占有权

  占有,是指民事主体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占有权,就是民事主体对于财产的实际控制权。占有与占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占有强调一种事实状态,既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不合法的。而占有权则一定是基于合法占有所产生的权利。

  (二)使用权

  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使用权,就是民事主体对于财产的利用权。使用是为了实现物的使用价值,满足人们的需要。如公民驾驶自己的车辆等。

  (三)收益权

  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包括孳息和利润。总裁吧

  (四)处分权

  处分,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财产进行的处置。按照财产处置方式的不同,可把处分划分为事实上的处分与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在生产或生活中直接消耗财产。其法律结果实质上是消灭了原财产的所有权。如消费粮食,用掉燃料等。法律上的处分,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处置财产。其法律后果实质上是转移原财产的所有权。如出卖房屋等。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这四项权能集于一身统一行使,也有权将这四项权能中的若干权能交由他人行使。在社会生活中,财产所有人正是通过这四项权能与自己的不断分离和回复的方式,来实现生产和生活的特定目的。

  1.甲于4月5日丢失了一块手表,乙拾得后便送给有关机关,有关机立即发布了招领公告,并于同年12月交由某寄售商店出售,被丙同月5日购买,同月10日丙所戴手表被甲认出。对该手表的归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遗失物享有无期限的追偿权

  B.该表应归甲,因为甲对该表在两年内享有追偿权

  C.该表应归甲,但甲应向丙支付所购表的价款

  D.该表应归丙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遗失物经公告招领后失主未认领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依照《物权法》第113条之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本题中,有关机关发布招领公告已超过6个月,失主对该手表已丧失所有权,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故有关国家机关交由商店出售是行使所有权的行为,丙可因买卖合同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

  2.王某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认为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其好友刘某见后十分喜欢,以价格5万元购买之。后张某向王某索要该石时,方知道该石系其父借用观赏。该石当时价值8000元,双方就返还该石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石雕的所有权应归谁?(  )

  A.张某

  B.王某

  C.刘某

  D.张某和刘某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添附取得所有权问题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新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则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确定这个新物的所有权的归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形式本案中,王某误以为该石为其父所有而进行雕刻形成的石雕为加工物,该加工物石雕价值显然大干原材料石的价值,因此,以归加工人所有为宜但加工人王某取得该加工物的所有权后,应给材料所有人张某8000元的价值补偿依民法原理,财产所有人可以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中,王某对该石雕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可以依法处分该石雕刘某与王某所订立的买卖该石雕的合同由于双方均具有缔约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买卖标的物石雕属法律上的自由流转物,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刘某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该石雕的所有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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