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000余元买个带瑕疵的手机,任谁都不愿意吧!”近日,市民王先生拿着一部新手机走进市消保委塘桥分会求助。当天上午,王先生在塘桥镇一家商场里买了一部新手机,可刚到手就发现手机外壳上有明显的划痕。
王先生当场就要求更换,可商家答复说王先生购买的手机店内只有一部,无法马上换货。“我明天就要出差了,不能等,要不就退货吧!”王先生说,“可还是遭到了拒绝,说划痕不属于质量问题,无法退货。”
工作人员表示,手机外壳划痕虽不是产品性能故障,但确实存在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工作人员说。经过王先生的认可,商家为王先生更换了一部价位接近的别款手机。
市消保委塘桥分会提醒市民,消费者购买的手机外壳有划痕虽不属于手机“三包”规定所列示的手机性能故障范畴,但确实是手机存在瑕疵,依据相关规定,商家在销售时应向消费者进行说明。如果商家未尽告知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